我国古代立春的习俗中是怎么送春的(2)
来源:邪恶报时间:2017-05-15
据乾隆<洛阳县志》载,这些缩小了的芒神、土牛和春仗由塑匠制作,“勾芒神像及土牛各长三寸许。又以细竹苇作胎,黄纸裹之,彩丝交缠,日春仗。绅宦官送,士民自卖买。”送春并不是清代的发明,而是早已有之,正如同治《德化县志》所说,送春“盖仿古太守颁春遗意”。
早在北宋时期,在开封、祥符两县“府前左右百姓卖小春牛,往往花装栏坐,上列百戏人物,春幡雪柳,各相献遗”。南宋时,朝廷“掌管预造小春牛数十,饰彩幡雪柳,分送殿阁,巨趟各随,以金银钱彩段为酬”。但是清代的送春主要是地方政府送给乡绅,已经不是一般的节日应景活动,而是具有深刻的政治含义。
地方上的迎春活动可以增强官绅关系,送春也体现了这个功能。由地方政府购置春牛和芒神作为祝贺立春的礼物,并在鞭春仪式过后,委派乐队分送给地方乡绅,这是对乡绅的尊崇和对其社会地位的肯定。在当时的社会,官绅关系对于地方长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,许多地方豪绅不仅有重大的政治影响,而且常常掌握着地方上的经济命脉。
由于采取回避制度,地方政府主要长官均为外地人,如果没有本地乡绅的支持,他们就不能有效地对这个地区进行统治,甚至连自己的乌纱帽也保不住。因此,官府便利用这个官方可以操纵的机会,以报春、送春的手段来提高士绅的社会地位和表示官府对他们的敬重,以此增强官绅之间的关系,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合作。
立春送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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