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8年恢复军衔制为何不再设元帅和大将军衔(3)
来源:邪恶报时间:2017-05-13
在“军衔办”紧张开展工作的同时,1984年5月31日,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作出规定:“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度”。1985年6月,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,明确提出“实行新的军衔制”。
军职以上实行一职三衔,道理很简单,年轻干部需要培养
记:此次军衔设置与1955年的军衔设置有什么不同?
贾:新起草的军衔制条例对1955年编制的军衔制等级设置作了调整。原来是将、校、尉各4级,有大、上、中、少,加上元帅是2级,一共四等14级。这次调整中取消了元帅;取消了大尉和大将,改为尉官和将官设上、中、少3级;校官仍设大、上、中、少4级。军衔设置变成了三等10级。
记:和平时期军衔设到上将为止,这是国际惯例吗?
贾:邓小平同志叮嘱我们:“和平时期,军衔设到上将为止。”“军职以上,一职三衔。”
这两个原则,是根据当时我军的实际情况定的。小平同志曾解释:军职以上实行一职三衔,道理很简单,年轻干部需要培养,他们的军衔可以低一些,职务可以高一点。
军衔制条例的编制和起草非常复杂,远不是“几等几级”所能概括的。因此,从办公室成立到1988年再次授衔,准备工作进行了整整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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